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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通法院:实行“申请退”与“主动退”双轨并存机制,让司法服务更“走心”
作者:田瑞敏    发布于:2025-03-25 10:05:18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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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以“如我在诉”意识公正办好每一起民生案,大通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服务保障便民利民的有益实践,制定诉讼费退还便民措施八条,实行“申请退”与“主动退”双轨并存机制,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。
  一是填写退费信息确认书,确保信息全面准确。在自主退费情形下,立案时,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释明诉讼费退还流程,引导当事人填写《账户信息确认书》,一次性收集当事人接收退费的户名、账号、开户行等银行账户信息,提升退费工作效率。
  二是优化工作方式,推行容缺受理机制。对非关键材料(如缴费凭证遗失)等,可通过法院系统内部核查或当事人书面承诺后退费。
  三是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,保证一次性告知。设立专门的诉讼费服务窗口,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,方便当事人咨询和办理退费手续。当事人申请退费时,一次性告知其应提交的材料和格式要求,确保退费申请顺利进行。
 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群众知晓度。印发诉讼费退还流程的宣传材料,对群众详细讲解诉讼费退还流程,让群众能够更加了解诉讼费退还规定。
  五是开设退费预约电话,方便退费服务。提供电话预约服务,公开预约电话,当事人可以提前预约办理诉讼费退还手续的时间,避免长时间等待。
  六是快速审核,缩短退还周期。加快审核速度,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工作,保证退费的及时性。
  七是保留申请退费渠道,保障当事人权益。考虑到实践中可能存在当事人因无法事先确定退费账户等,未能在案件宣判前提交《账户信息确认书》及预交款票据,导致法院无法办理主动退费手续的情况,在提供主动退费通道的同时,仍然为当事人保留申请退费渠道。
  八是退费方式灵活,满足群众需求。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传退费材料,法院通过在线审核的方式,降低当事人诉累,提高了退费效率,真正实现让“数据多跑腿,群众少跑路”。
“申请退”与“主动退”双轨并存机制开启了诉讼费退还新模式,优化了诉讼费退还流程,提高了退费效率,满足了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。下一步,大通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需求,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,积极主动、全方位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,让诉讼服务从“走新”到更“走心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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